|
|
|
|
|
|
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三包承诺
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全面执行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为“三包规定”)中规定的微型计算机(笔记本微型机)“三包”规定条款,细则如下:
1. 自您(本机消费者,下同)购买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之日(以本机有效正式购货发票的购货日期为准)起7日内(含),如果您所购买的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出现“三包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内笔记本微型机类目中所列性能故障,经维护不能正常启动、死机,您可以选择整机的退货、换货或者修理。如您选择整机退货,经销商将按照购买价格(以本机有效正式购货发票的购货价格为准)一次性退清货款。
2. 自您购买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之日(以本机有效正式购货发票的购货日期为准)起第8日至第15日内(含),如果您所购买的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出现“三包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内笔记本微型机类目中所列性能故障,经维护不能正常启动、死机,您可以选择整机的换货或修理。如您选择整机更换,经销商将免费为您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或不低于原商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
3. 自您购买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之日(以本机有效正式购货发票的购货日期为准)起一年内(含),如果您所购买的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出现“三包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内笔记本微型机类目中所列性能故障,且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您可以选择整机更换或故障部件维修。如您选择整机更换,凭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授权认证的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维修服务机构提供的修理记录,将免费为您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或不低于原商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
4. 随机促销产品(如鼠标、USB硬盘、PCMCIA扩展卡等)以及独立销售的笔记本配件的三包政策,请参考促销产品和独立销售配件对应的三包凭证。
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对所生产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产品实行三年有限保修。其中第一年内,整机按规定使用发生故障时,本公司负责免费保修损坏部件(电池属易耗品,免费保修期为六个月);第二年内,主要部件(主板、CPU、内存、硬盘驱动器、显示屏、键盘、电源适配器)按规定使用发生故障时,本公司负责免费保修损坏部件,除此之外的零部件在正常使用状况下发生故障时的保修,只收器件费,不收人工费;第三年内的,主板部件按规定使用发生故障时,本公司负责免费保修损坏部件,除此之外的零部件在正常使用状况下发生故障时的保修,只收器件费,不收人工费;三年以外以及保修范围以外的维修,还需收取适量人工费用。列表说明如下:
主板部件说明:笔记本电脑主板及固化在主板上的不可与主板分割的部件
免费保修期限:三年
主要部件说明:CPU、内存、LCD显示屏、硬盘驱动器、键盘、电源适配器
免费保修期限:两年
电池部件说明:随机电池
免费保修期限:半年
整机部件说明:整机内除电池外之电气部件(不含随机资料、光盘介质、软盘介质)
免费保修期限:一年
外设部件说明:随机配备的清华同方品牌外接设备、如USB鼠标等
免费保修期限:一年
随机软件说明:如随机配备清华同方品牌光盘介质、软盘介质等
免费保修期限:三个月
预装软件说明:出厂时已经预先装载入笔记本电脑中的软件
免费保修期限:一年
七天包退 十五天包换 整机一年保修 主要部件两年保修, 全国联保
包退的条件:
1).自购机之日起,七天之内,正常使用,出现“视听三包”规定中《家用视盘机性能故障表》中所列故障的机器;
2).未有私自拆机或改装、人为损坏以及不可抗拒的因素损坏;
3).具备有效的购机凭证和保修凭证(购机发票和保修卡)。
包换的条件:
1).自购机之日起,十五天之内,正常使用,出现“视听三包”规定中《家用视盘机性能故障表》中所列故障的机器;
2).未有私自拆机或改装、人为损坏以及不可抗拒的因素损坏;
3).具备有效的购机凭证和保修凭证(购机发票和保修卡)。
注意事项:
1).包换时只更换同型号的机器,包装物品(包装箱、泡沫、说明书)不予换;
2).对于外观损伤的机器不能包换;
3).公司特价销售的机器不能包换;
4).赠品不在包换、保修范围之内;
5).如在包换期间出现以下情况,不实行包换,只提供有偿维修:
消费者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用户私自拆机、改装或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无保修卡及有效发票的;保修卡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或者涂改的;人为损坏及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等等。
1).七天包退、十五天包换;
2).PDP、TFT、LCOS整机保修期为一年;
LCOS产品灯泡保修半年,电子部件保修二年;
3).用户保修必须具备有效的保修凭证:购机发票和保修卡。
4).上门服务,全国联保,用户凭有效保修凭证,在我公司授权的各地特约服务站都可得到同样的服务,任何一个特约服务站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1 全国联保,就近服务
2 服务范围
2.1 清华同方台式电脑自销售之日起(以购机发票及三包凭证日期为准)七日内,主机及显示器出现“附件一”所述性能故障,您可以选择修理、换货或退货。
2.2 清华同方台式电脑自销售之日起第八日至第十五日(以购机发票及三包凭证日期为准),主机及显示器出现“附件一”所述性能故障,您可以选择修理或换货。
2.3 清华同方电脑服务机构只负责咨询和维修业务,退换货请您与销售商联系。退换货时请保证原机的所有附件(随机资料、盘片和其他附品)完好无缺。
2.4 自您购机之日起一年内(以购机发票及三包凭证日期为准,扣除因修理和无备件等待时间),清华同方台式电脑产品如出现硬件故障,除可享受免费上门服务外,还可享受如下保修服务:
2.4.1 一类部件出现硬件故障时,服务机构将为您免费更换该故障部件(经过更换的一类部件保修期自更换完成之日起重新计算,保修截止日期为自购机之日起三年)。
2.4.2 二类部件、清华同方电脑外部设备(CRT显示器、液晶显示器除外)及其他部件出现硬件故障时,服务机构将为您免费更换或维修该部件。(机箱面板、指示灯、机箱风扇、机箱外部各类按键等仅提供三个月保修服务,三个月后您需要支付服务费及备件成本费)。
2.4.3 CRT显示器及液晶显示器出现硬件故障时,服务机构将为您免费维修。
2.5 自您购机之日起的第二年内(以购机发票及三包凭证日期为准),清华同方台式电脑产品如出现硬件故障,除可享受免费上门服务外,还可享受如下保修服务:
2.5.1 一类部件出现硬件故障时,服务机构将为您免费更换该故障部件(经过更换的一类部件保修期自更换完成之日起重新计算,保修期为自更换之日起两年)。
2.5.2 二类部件出现硬件故障时,服务机构将为您免费更换或维修该部件。
2.5.3 CRT显示器出现硬件故障时,服务机构将为您免费维修。
2.5.4 清华同方电脑外部设备(CRT显示器除外)及其他部件出现故障时,您需要支付服务费及备件成本费。
2.6 自您购机之日起的第三年内(以购机发票及三包凭证日期为准),清华同方电脑产品如出现硬件故障,除可享受免费上门服务外,还可享受如下保修服务:
2.6.1 一类部件及二类部件出现硬件故障时,服务机构将为您免费更换或维修该故障部件。
2.6.2 CRT显示器出现硬件故障时,服务机构将为您免费维修。
2.6.3 清华同方电脑外部设备(CRT显示器除外)及其他部件出现故障时,您需要支付服务费及备件成本费。
2.7 清华同方台式电脑产品部件分类如下:
主要部件名称:CPU、硬盘、主板、显示卡、内存、电源
保修期限: 自购机之日起三年
服务方式: 三年上门服务
主要部件名称:主机内各种板卡、软驱(不含主板和显示卡)
保修期限: 自购机之日起三年
服务方式: 三年上门服务
外设部件名称:CRT显示器
保修期限: 自购机之日起三年
服务方式: 三年上门服务
外设部件名称:液晶显示器、键盘、鼠标、前置USB小板、音箱(低音炮)、惠存产品、 USB软驱、摄像头、遥控器、读卡器等外接于主机上的清华同方产品
保修期限: 自购机之日起一年
服务方式: 三年上门服务
其它部件名称:光驱、散热风扇
保修期限:自购机之日起一年
服务方式:三年上门服务
其它部件名称:机箱面板、指示灯、机箱风扇、机箱外部各类按键等
保修期限:自购机之日起三个月
服务方式:三年上门服务
|
|
|
 |
|